特別納稅調整包括針對納稅人轉讓定價、資本弱化、避稅港避稅及其他避稅情況所進行的稅務調整。稅務稽查的基本任務: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查處稅收違法行為,保障稅收收入,維護稅收秩序,促進依法納稅,保證稅法的實施。為此稅務稽查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國家發布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為準繩,依靠人民群眾,加強與司法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配合。所以特別納稅調整不包括稅務稽查。
稽查範圍包括稅務法律、法規、制度等的貫徹執行情況,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及稅務活動的合法性,偷、逃、抗、騙、漏稅及滯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