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從其養老金中代扣,按每年360元標準繳納,按每年30元/月標準代扣。
按照市醫保局、人社局、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壹步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管理的通知》(津醫保局202085號)要求,自2021起,大額醫療救助費用按月繳納,參保範圍、年度繳費標準和繳費渠道不變。以下是壹些相關問題的提示:
壹是年繳費標準不變。
退休人員仍按每年360元標準發放。
第二,支付渠道不變。
退休人員仍然從他們的養老金中扣錢。
第三,支付方式的變化
從每年的前四個月開始,按照90元/月的標準,改為每年按照30元/月的標準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