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稅控盤申領發票,當天申請當天不可以到稅務局領取發票,需要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之後才能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擴展資料:
發票領取需出示的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3、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註意事項:
1、對經營數額較大、發票用量多、財務制度健全且誠信納稅的企業,可采取批量領購方式發售發票。
2、用票單位交回舊的發票存根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留存,再允許用票單位領購新發票的發售方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