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和調查隊區別如下:
1、資金管理方面: 政府統計系統的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統計機構費用,國家統計機構編制的資金,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組的各種資金,由以下部門分配: 中央政府,由國家統計局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行政費用由地方財政分配,基本建設投資由地方政府安排。 部門統計系統的各種資金由部門自己安排和管理。
2、組織機構管理:統計局歸當地政府管理,調查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工作內容區分:統計局做全面統計,調查隊只做抽樣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