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加蓋印花作為納稅標誌而得名。
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印花稅采取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按比例稅率繳納的稅款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產權轉讓文件、記錄資金的營業賬簿等。有其他業務賬簿和執照的權利,繳納稅款的固定稅率。包含壹個經濟項目,同時適用兩個以上稅目、稅率的憑證,按照其中較高的稅率計算納稅。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局關於資本賬簿印花稅的通知》第壹條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兩規”後,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計稅依據變更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適用稅率為萬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