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167號文件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按照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增值稅或營業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