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稅務機關應當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納稅服務,加強土地增值稅政策宣傳輔導。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對納稅人清算申報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率以及稅款計算等情況進行審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稅。
二、分析
對於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對於符合第二種清算條件,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於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下達清算通知,納稅人應當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
三、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條件是什麽?
1、納稅人符合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2、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