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到工商局登記大廳辦理;有股權轉讓的必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法人是外地戶口的必須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單,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舊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
5、變更銀行信息(基本賬戶開戶銀行)
根據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