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額的計算公式為:2021年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綜合所得-60000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2021年預繳稅額。
其中“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價值,2021年預繳稅額為零,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44000-300000元,速算扣除為16920,適用稅率為20%。如果將數值帶入公式,2000年收入為15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