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繳稅原因:退稅變成繳稅的原因是納稅人發現納稅年度內預繳的稅款少於應納稅款,需要繳稅而不是退稅。每個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繳納的稅款是提前執行的,壹年後繳納的稅款並不是最終應納稅款,所以在年度核算中同時存在退稅和繳稅的可能性。
2.補稅:對於年度匯算清繳後需要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後未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征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記錄中予以標註。對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機關進行提示和提醒,對提醒後仍未糾正或糾正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對未糾正或糾正不到位的,給予約談警示,對約談警示後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調查,對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立案案件進行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