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退稅的基本流程

退稅的基本流程

出口退稅的壹般程序及附送資料出口退稅登記的壹般程序: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壹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準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註銷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註銷退稅登記。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 上一篇:桐廬到千島湖汽車票哪裏買
  • 下一篇:請幫我翻譯壹段英文,是關於美國的法律和證據規則體系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