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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創業免稅政策

根據《關於繼續落實支持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7]46號):

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當月,應持《中國人民解放軍退伍軍人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退伍軍人證》及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除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最高限額標準可提高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範圍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減稅或免稅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受稅人的壹種鼓勵或照顧措施。減稅就是減少壹部分應納稅額;免稅是指免除所有應付稅款。減免稅是解決按稅制規定的稅率征稅時無法解決的具體問題的措施。它是在壹定時期內給予納稅人的壹種稅收優惠,也是稅收統壹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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