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稅收政策的通知》,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建築、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除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三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從事荒山、荒地、荒灘、荒水開發的,從有收入的年度起,3年內免征農業稅。種植業、養殖業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關於種植業、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從事農業機械化、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業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家畜、水生動物的養殖和防病業務,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政策
為了實現它們所代表的階級和階層的利益和意誌,國家政權機關、政黨組織和其他社會和政治團體以權威的形式規定了在壹定歷史時期要實現的目標、要遵循的行動原則、要完成的明確任務、要實行的工作方法以及要采取的壹般步驟和具體措施。
綜上,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從事荒山、荒地、荒灘、荒水開發的,從有收入的年度起,3年內免征農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