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外資企業分支機構如何繳納所得稅(在分支機構所在地還是在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答:對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管轄的涉外企業分支機構,應在總機構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經當地稅務機關查補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應在總機構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有關規定,外國企業合並申報繳納所得稅,所涉及的營業機構適用不同稅率的,應當分別合理計算各營業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不同的稅率繳納所得稅。當負責匯總申報繳納所得稅的營業機構不能分別合理計算各營業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地稅務機關可以按照營業收入、成本費用、資產、從業人員人數或工資的比例,在各營業機構之間合理分配應納稅所得額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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