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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安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怎麽了?

經審理查明,1994至2016期間,被告人王保安利用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秘書、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綜合司司長、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掛職)、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 副部長、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還是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 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彩票銷售、貸款申請、項目審批、土地開發、崗位招聘、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543.8+530億元。

2065438年5月31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受賄壹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保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保安受賄的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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