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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整改網約車的平臺會被APP下架嗎?

6月5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的通知》(68號[2018]),明確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後聯合監管的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網信、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網約車行業聯合監管機制。針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壹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納稅、不正當競爭、繳納和結算非法營運資金等違法行為,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進行聯合約談。

約談後仍拒不改正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網約車平臺公司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采取暫停發布、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等措施。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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