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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稅收征管罪的犯罪客體是

危害稅收征管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秩序。這壹秩序特指國家對國內稅收征收的管理制度。具體來說,危害稅收征管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行為:

逃稅罪: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為。

抗稅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

逃避追繳欠稅罪: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逃避稅務機關追繳欠稅的行為。

騙取出口退稅罪:通過偽造、變造等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款的行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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