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
2.代理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相關事務的具體工作制度;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參與機構後勤系統的改革;指導本系統的後勤服務;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財產管理等工作。
3.票務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計劃、印制、發售、運輸和保管等內部管理工作。
縣、區國家稅務局的設置和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