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
第三條做好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服務。核定企業所得稅征收的部署和安排要方便納稅人,符合納稅人的實際情況,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完成認定和認定工作。
第四條推動建立納稅人賬戶。稅務機關應積極督促已批準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建立賬戶體系,完善經營管理,引導納稅人向查賬征收方式過渡。符合查賬征收條件的納稅人應及時調整征收方式,實施查賬征收。
第五要加強對納稅人核定征收方式的檢查。對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要加大檢查力度,將匯算清繳的審核檢查與日常征管檢查相結合,合理確定年度檢查面,防止納稅人通過核定征收方式有意降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