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增值稅稅率為:
(壹)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2)納稅人銷售或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谷物和食用植物油;
2 .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和居民用煤制品;
3.書籍、報紙和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三、新增四大行業增值稅:
1,建築業:壹般納稅人征收11%增值稅;老項目和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征收3%的增值稅。
2.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11%增值稅;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稅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3.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托養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4.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利息收入。
4.小規模納稅人除銷售、租賃不動產征收率為5%外,征收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