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蒙陰縣騰飛房地產公司徐鑫
答:《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前轉讓不動產取得的收入,因成本確定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計算的,可以預繳土地增值稅,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清算,多繳不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如妳省稅務部門已制定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納稅人應按規定申報納稅。
由於是預繳,所以不能真實反映納稅人清算前實際應繳納的稅款。因此,預繳的稅款屬於稅務部門規定的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首先,不按規定申報繳納預繳稅款不算偷稅。其次,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按規定申報繳納預繳稅款時,應按照稅法規定通知納稅人限期申報繳納,並可按規定加收滯納金。納稅人逾期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者應繳稅額,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的, 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並處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五十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山東省蒙陰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