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發揮法治保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03-200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對“十五”期間和今後1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戰略部署,提出要切實發揮法治作用,確保基本面、穩預期、長效益。
這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充分發揮法治作用,促進和保障“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順利實現和國家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固本、穩預期、利長遠,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功能和重要使命。
法治對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具有“堅實的、根本的”保障。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黨和國家通過社會主義法治建立並不斷鞏固、堅持和不斷完善了壹整套具有根本性質、地位和作用的制度體系。
實踐證明,實行社會主義法治、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