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慰問金:個人慰問金原則上每人每次不超過2000元,每戶每年不超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六個月的總和。集體撫慰金根據單位職工人數不同而不同。比如20到50人的單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50-100人的單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以此類推,直至職工人數超過500人的單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2.具體慰問金:員工生育時,工會可給予價值1,000元的慰問金;撫慰金為重疾,給付金額根據病情從500元至2000元不等;根據傷害程度,工傷撫慰金金額從500元到1000元不等。
3.工會會員的慰問金:工會會員患病住院,會員或者其直系親屬死亡的,可以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符合法律政策的婚育情況,基層工會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或慰問金;工會會員死亡,基層工會可以給予的慰問金不超過2000元。
4.困難救助:撫慰金5000元、撫慰金10000元、撫慰金15000元、撫慰金20000元壹般困難。
5.特殊情況:如從事婦女工作十年以上的困難村婦女代表大會主任,發放標準為每個對象3000元。
6.節日慰問金:根據細則,節假日發放慰問金可能會有壹個具體的標準。這些標準可能會因地區、政策更新或特定情況而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