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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位收到稅務行政處罰:1、2010年個人貸款利息比銀行同期利息高5120.22元,應予增加。賬目怎麽處理?

利息支出不需要調整。根據會計制度,利息支出屬於財務費用,應據實收取。

按照稅法規定,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規定不壹致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壹致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即只需要調整所得稅項目,重新提交201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在申報表中增加5120.22元,利息費用科目不需要調整。只有所得稅支出需要在賬目中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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