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收征管的有關規定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責令限期繳納,並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