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目標
(壹)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是指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在畢業年度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關系。(需要低保金和戶籍證明)。
(2)殘疾畢業生。(需提供個人殘疾證)。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指2018至2019畢業年度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需提供貸款合同)。
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自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優惠政策。
其中,在校期間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直接向縣級以上人社部門申請開具《就業失業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