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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我公司應付職工薪酬余額為20多萬元。稅務局查賬後補稅合理嗎?

稅務局的說法是有根據的。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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