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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湖北的壹家四類外貿出口企業,由於疫情防控期間交通管制,難以報送紙質資料,能否申報出口退稅?

在疫情防控期間,妳公司可以繼續申報出口退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包括四類企業在內的所有出口企業,均可通過無紙化申報方式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因此,疫情防控期間,妳公司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標準版國際貿易“單壹窗口”出口退稅申報平臺等網上渠道提交出口退稅申報電子數據後,即可申報出口退稅,暫不提供相關紙質資料。稅務機關審核電子數據無誤,且不存在涉嫌騙稅等疑點的,即可辦理出口退稅,並通過網上將辦理結果反饋妳公司。待疫情結束後,妳公司應將紙質資料補報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予以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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