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以來,我國壹直實行公歷會計年度,即每年公歷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我國財政年度之所以采用公歷制,是為了與我國財政、計劃、統計、稅收等年度保持壹致,從而便於國家宏觀經濟的管理和調控。如果考慮到少數企業由於季節和技術原因生產經營周期不同,改變公歷會計年度,勢必影響國家宏觀調控和經濟管理。因此,不能要求會計年度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周期相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