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購普通發票條件: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需要領購普通發票的,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普通發票。初次購買需提交的材料:(1)《納稅人票種核定申請表》(加蓋公章和發票專用章);(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代理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辦理流程:(1)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發票管理窗口提交材料進行初核;(2)發票管理窗口初核簽字後,報發票負責人審核確認。(3)發票管理窗口根據審核確定的發票名稱、種類、領購數量、金額版本、領購方式等核實票種,打印發票領購簿並發送給納稅人。辦結時限:首次納稅人資料齊全的,應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