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不好說,參考以下規律。
我建議妳馬上做這件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新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毀棄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虛假申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為偷稅。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作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款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偷稅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或者因偷稅而偷稅的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