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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裏的國稅繳納時間是每個月1-15。我現在付不了,因為我在外面有事。我可以在16再付嗎?

15號是壹個星期天。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征收期的最後壹天是法定休息日的,順延壹天。

所以在16上申報還是在法定期限內,所以在16上繳納是可以的。

下個月繳稅有風險,但必須在16前辦理零申報。以後就看妳運氣好不好了。稅務局發現了會處罰,還要加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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