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公司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變更後,還要進行稅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納稅人經營範圍變化後,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需要材料:1.《變更稅務登記表》;2.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3.工商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4.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原件;5.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涉及變動的提供);如果營業執照已經變更幾個月了,您也應該持相關證件到國稅局辦理變更登記.
納稅人辦理哪些事項是需要稅務證?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
根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壹)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四)領購發票;手工發票除外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變更經營範圍後需要做稅務登記嗎?整體上來說,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