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我想知道有關農業養殖稅收的問題。比如說養殖林蛙。和其他的特種養殖稅收。是不是免稅呀。

我想知道有關農業養殖稅收的問題。比如說養殖林蛙。和其他的特種養殖稅收。是不是免稅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中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壹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註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註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範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農業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第二類“動物類”第二項“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本貨物的征稅範圍包括:

1、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2、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產品,包括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鹽漬肉、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內臟、頭、尾、蹄等組織。

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制品,如臘肉、腌肉、熏肉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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