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廳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承擔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制定全省優待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工作人員傷亡賠償,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承擔擁軍優屬愛民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補充信息四川省民政廳其他職責:
(壹)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區劃圖》,由民政部門會同省測繪局編制。
(2)四川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由民政部門管理。
(3)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督局)可稱為四川省民間組織管理局(四川省民間組織執法監督局)。
(四)下屬機構的設立、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
四川省民政廳-辦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民政廳主要職責?關於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