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8烏魯木齊市地稅局契稅服務大廳負責人介紹,按照慣例,為了使住宅交易均價與實際市場價格保持壹致,每半年或每年都會根據當地房地產實際價格進行調整。此外,考慮到今年烏魯木齊市的實際經濟情況,稅務機關經過多次調研,決定將2008年烏魯木齊市成交均價降低10%作為最低計稅值。
據了解,根據新個稅法規定,自去年起,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新房的個人,從11.5起,契稅稅率為1%,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之間的房屋容積率高於1.0,價格低於2004年公布的同級別均價65438+的只要有壹套不符合上述條件,就界定為非普通住房,征收3%的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