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繼承、遺產處分、直系親屬之間依法取得股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無償贈予股權的情況,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於無償贈與獲取的不征稅的股權再轉讓的,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股權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都要按照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屬於產權轉移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