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功能相同。它們是公司的法律文件。根據相關規定,營業執照(正本)應懸掛在公司辦公室的明顯位置。
副本的存在是為了方便在公司經營中使用而設立的。如果日常工作中需要營業執照原件,可以使用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以折疊和打開的方式設計,便於攜帶。
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年度照檢,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照檢辦法》核實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壹年度的經營情況。
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的,應當換發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損壞的,應當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聲明作廢,並向登記機關申請補發或者換發。
另悉,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依法對所轄交通運輸、煤礦和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壹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