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傷殘等級:①工傷證明(或單位出具的工傷證明);②身份證原件;③相關工傷診斷資料(包括:醫院診斷證明、出院小結、x光、CT等檢查資料)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相關資料後,向申請人出具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
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須攜帶以下材料:(1)社保部門出具的鑒定書;(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含2張彩色3R照片,5張1寸ID照片,反映殘情殘貌;(4)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5)重要的儀器檢查報告(如MRI、CT、ECT)等醫學資料。非參保職工在申請鑒定時還須攜帶單位的工傷證明(或社保部門的工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