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
1)拿房租。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2)稅費的提供
借:營業稅及附加
貸款:應付稅款
說明:根據具體稅名設置輔助科目。
3)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累計攤銷
處理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借方:累計攤銷
借方:資產減值準備
借:營業外支出(或貸:營業外收入)
貸款:無形資產
貸款:應付稅款
稅務處理如下:
第壹,出租業務屬於“服務業”,要繳納營業稅。
1.營業稅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稅率為5%。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城建稅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城市7%;5%的縣鄉;不在市縣鎮(1%)。
3.教育費附加按照3%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的租金收入,按照千分之壹的稅率計算繳納。
5.企業所得稅應與企業利潤總額合並,按年匯算清繳。
二、轉讓(處置)無形資產屬於“無形資產轉讓”營業稅。
1.營業稅按照轉讓所得和5%的稅率計算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增值稅和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城市7%;5%的縣鄉;不在市縣鎮(1%)。
3.教育費附加按照3%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根據《產權轉讓憑證》以轉讓收入為基數,按萬分之五的稅率計算繳納。
5.企業所得稅應與企業利潤總額合並,按年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