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旅客運送到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發生轉移的經營活動。包括陸運服務、水運服務、空運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沒有運輸工具的運輸服務,按照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非運輸工具業務,是指經營者作為承運人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並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運輸服務的經營活動。2.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托信息技術提供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審計管理、稅務管理、物流信息管理、業務信息管理和呼叫中心等服務的活動。3.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站服務、救助打撈服務、裝卸服務、倉儲服務和配送服務。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三)、(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和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17%。
上一篇:稅務已經註銷,但是社保還未註銷,且還有人員在裏面,核定的申報記錄怎麽作廢下一篇:壹般納稅人,聽說可以網上勾選認證,這要怎麽操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