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物業公司需要繳納的稅金有: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
2、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即使當月無需交納稅金的,也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零申報”。
除此之外,需要交納的其他稅種,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擁有自有車輛的,需交納車船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