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動車銷售“壹車壹票”。即:電動車銷售納稅人向消費者個人銷售壹輛電動車開具壹份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壹份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
二、電動車銷售納稅人的發票核定。如果您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您應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您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您應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
三、電動車銷售納稅人的發票核定調整。如果您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且已核定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者您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且已核定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但發票核定票量過少,請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發票核定調整,調增發票核定票量。
四、電動車銷售納稅人的發票開具。銷售貨物開具發票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請您在銷售電動車時積極主動為購車者開具發票,以免被舉報投訴而受到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