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整改期限是什麽時候?

整改期限是什麽時候?

責令整改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是多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稅務機關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糾正違法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壹般不超過30日,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除了責令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期限在15日以內,其他限制變更的命令不得超過30日,30日內不違反。

責令限期改正的時間為30日以內,其他行政機關壹般也有同樣的期限。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壹些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也有必要對這類行為進行處罰。壹般情況下是責令限期改正,大概是壹個月左右。這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條未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其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其財產且受讓方知曉情況,致使國家稅收遭受損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的,不免除納稅人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法律責任。

  • 上一篇:團支部榮譽可以寫進團支書簡歷嗎
  • 下一篇:養老保險繳費步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