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補充養老保險導致的所得稅差異是永久性的嗎?

補充養老保險導致的所得稅差異是永久性的嗎?

補充養老保險造成的所得稅差異是永久性的。根據相關公開資料,《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084號)第四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按照國家規定為全體職工向稅務機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失業保險費,按照省級稅務機關確認的標準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及按照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勞動者繳納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可以扣除。國稅發〔2003〕45號第五條規定,企業按照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者標準為全體職工繳納的基本或者補充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可以在當期繳費年限內直接扣除。可見,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和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無論是醫療保險還是其他保險,都是可以稅前扣除的。這壹規定使得會計法和稅法在基本醫療保險的處理上存在差異,而且這種差異是永久性的。在會計上,應付福利費應該列支,但不能稅前列支。作為稅法中費用稅前扣除的應付福利費,也是按照計稅工資標準計提的,仍然可以稅前扣除。這就要求企業在填報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扣除當年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即以本年利潤為基礎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 上一篇:洗車可以讓稅務局代開發票嗎
  • 下一篇:在棗莊開幼兒園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