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黨群工作局(掛“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二)經濟發展局(掛“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牌子);
(三)建設局;
(四)農村工作局;
(五)社會事業局(掛“食品安全辦公室”牌子);
(六)財政局;
(七)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掛“政法和綜治辦公室”牌子);
(八)綜合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其合署辦公);
(九)便民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