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情況香港有限公司所經營之業務,如所有運作(包括銷售、采購、技術支持、客戶服務)之活動,均非在香港境內進行,公司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壹經批準,所有離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稅。公司要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必須要先為公司的賬目進行審計。
優點☆ 如果申請成功,便不必為離岸收入繳交利得稅。 ☆ 符合香港公司條例及稅務條例中,對公司賬目進行審計的規定。
缺點☆ 申請結果要視乎稅務局評估結果,沒有百份百保證。 ☆ 若申報不成,須繳付香港利得稅。 ☆ 公司需要支付審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