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好好看看公式,妳就清楚了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在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費稅。委托方收回後直接用於生產應稅消費品,煙絲、酒和酒精等8種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可以按生產領用數量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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