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負責金牛區中央稅、中央地方***享稅等稅種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具體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等;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並執行具體的實施辦法;
(三)根據金牛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金牛區委、區府和成都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金牛區國稅局稅收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金牛區國稅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負責金牛區國稅局的紀檢、監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監督檢查金牛區國稅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稅收執法情況;
(六)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負責稅收法制建設;
(七)負責金牛區國稅局的稅收會計和計劃統計工作;
(八)負責金牛區國稅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金牛區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金牛區國稅局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壹)負責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和金牛區委、金牛區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