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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品以舊換新如何計稅處理?

咨詢熱線 ZI XUN RE XIAN

您好,目前以舊換新十分流行,涉及的商品有自行車、手表、家用電器、家具、住房、黃金珠寶首飾、高壓鍋,熱水器、煤氣竈等,甚至西服、羊毛衫、旅遊鞋、炒菜鍋等,都可以以舊換新。我知道這是壹種促銷的方式,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新商品時,把同類舊商品交給商店,就能折扣壹定的價款。但這種銷售商品的方式所得的收入在計稅時如何處理呢?

專業解答

的確,以舊換新現在非常盛行,老百姓也得到了價格上的優惠。對於使用以舊換新促銷的廠家或商家來說,回收來的舊商品通常沒有多大經濟價值;以舊換新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消除舊商品形成的銷售障礙,免得消費者因為舍不得丟棄尚可使用的舊商品,而不買新商品。關於以舊換新的計稅處理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幹問題的通知》第壹條中的規定,銷售商品以舊換新的,銷售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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